逻辑的本义是关于证明的科学

(原创首发·字余)

——提要——

本文主要解答上一文,即“逻辑三问:逻辑是什么?逻辑有什么?逻辑没什么?”,所留下的问题即“逻辑是什么?”我们为了“谨慎地回答”这个问题而撰写本文,因此这两篇文章是《工具论》摘要解读导论的姊妹篇。本文从《工具论》中“抠出”逻辑的定义及其使命,从近代哲学家的著作中找到“逻辑起源”的简明解说,并对逻辑是否属于哲学及逻辑是否足以科学的历史争论给予解答,同时还对历史给予逻辑的“曲解”和“漏解”进行了解析。

我们认为,逻辑的本义是关于证明的科学,逻辑的全部及其使命就在于推论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逻辑学的创建与辩证法密切相关,因此逻辑起源于“争论”或“辩论”;从现代意义上讲,逻辑既属于哲学又属于科学,因为逻辑是一切时代哲学的工具、也是关于一切思维的科学;由于历史给予逻辑的“曲解”根深蒂固,加之目前国内可供阅读和研究《工具论》的学术资源比较匮乏,所以读懂或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至今依然是一个难题——我们的解读,虽然不足以能彻底地解决这个难题,但它至少能为“逻辑走入大众”趟出了一条路子。

在本文结语部分,我们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作一简要的历史定位:逻辑学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导论、也是柏拉图哲学向亚里士多德哲学的过渡,即它把哲学从“辩证”转移到“证明”上来,从而终结了“对话体”哲学的历史、开启了“讲授式”哲学的时代——哲学表达方式的这一转变,对哲学自身的发展来说,确实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们将在《工具论·论题篇》的摘要导读中再作简要阐述。

——导言——

逻辑起源于古希腊,而逻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出现则要归功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是逻辑学的奠基之作,也是千古公认的研习逻辑的经典文献。逻辑学,旧称名学、辩学、论理学。据史料记载,亚里士多德本人并不知道“逻辑”一词为何物,因为这个词在希腊著作中是找不到的。“逻辑”译自亚里士多德所称“分析”,即后世所称“名学”(Logica)。用Logica一词来命名一门学科,则始于公元一世纪的意大利史学家西赛罗。可见,现今的逻辑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分析篇,“逻辑”一词的本义即“分析”。“分析篇”开门见山地把“分析”所研究的对象以及这种研究属于什么科学作出了界定——“它所研究的对象是证明,它归属于证明的科学。”显然,逻辑的本义是关于证明的科学。

一、逻辑的全部及其使命就在于推论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

《工具论》这部著作,像亚里士多德留下来的其他著作一样,是后人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授课讲义整理而成的,其名称也是编者加上去的。集结在“工具论”名目之下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著作共有六篇,即《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和《辩谬篇》——《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合称《分析篇》,《论题篇》也译作《论辩篇》或《正位篇》。

我们可以把这六篇逻辑著作按其阐述的主题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即《范畴篇》,是关于基本概念即范畴的学说。第二部分即《解释篇》,是关于命题或判断的学说。第三部分包括《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题篇》和《辩谬篇》,它们都是关于推理的学说。推理分证明和反驳两种方式:《前分析篇》和《后分析篇》阐述三段论法(演绎法)及归纳法——两种相互对立的证明式推理——演绎是从普遍到特殊的推理,归纳是从特殊到普遍的推理;《论题篇》和《辩谬篇》阐述辩证法及诡辩论——两种相互对立的反驳式推理——辩证是正确的反驳,诡辩是错误的反驳。这三大部分,分别从命题构成、命题对立、命题关联的角度共同诠释了存在于范畴、判断和推理之中的三大逻辑关系。

其一,由命题构成而产生的主谓关系。范畴是构成命题的基本材料。由于有的范畴只能作主词、有的范畴只能作谓词、有的范畴既可作主词又可作谓词,因此在构成命题时需要厘清不同范畴间的主谓关系。另外,在部分谓词范畴中还存在着四种对立:相关对立(互相关联、并非都能互相依存)、相反对立(互不依存但可互相转化、可容有间体)、矛盾对立(互不依存但可互相转化、不容有间体),以及缺乏和实有的对立(互不关联、只能单向变化)。

其二,由命题对立而产生的真假关系。每一个肯定命题都存在着一个与之相对立的否定命题,反之亦然。由于一对相互对立的命题并不一定其一为真实的另一为虚假的,所以需要对它们之间的真假关系作出判断:不可同真、可以同假的是一对相反命题;既不同真、也不同假(必为一真一假)的是一对矛盾命题;可以同真、不可同假的是一对互涵命题;既可同真、也可同假的是一对蕴涵命题。

其三,由命题关联而产生的因果关系。如果两个不同命题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词项,那么就有可能从它们的关联中推出一个新的命题,这是推理所考虑的问题。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大体有三,即三段论法(演绎法)、归纳法和辩证法;比较而言,三段论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首选之法,因为它能从两个关联的前提中推出一个结论——只要前提真实,结论必然真实;前提含因,结论即果。

综上,我们可以把厘清不同范畴之间的主谓关系、判断对立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推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视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三步曲。

同时,我们还可以把范畴之间的主谓关系看作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首要关系:范畴逻辑揭示主谓关系之本原的依存性;判断逻辑判定主谓关系之真假的相对性;推理学说证明主谓关系之因果的必然性。显然,主谓关系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三步曲之共同的旋律,亦即,它们都是在把某一自然属性赋予某一主体(事物或词项),或者说,它们都是在推论某一主体(事物或词项)是否具有某一自然属性,其方法是要么以三段论或归纳的方式加以证明、要么以辩证推理的方式加以反驳。

由此而论,逻辑的全部及其使命就在于推论一个命题的真实性或虚假性。

二、逻辑起源于“争论”或“辩论”

关于逻辑的起源问题,通常可以用两种方法给予学术解说。一种是“考证式”的学术方法,其目的在于解说逻辑“从何而来”,即逻辑“之所从”。另一种是“究因式”的学术方法,其目的在于解说逻辑“因何而来”,即逻辑“之所由”。显然,这两种方法,一个是旨在查明事实的“真相”,另一个是旨在探究事实的“原因”——目的不同,各有其用、各有其法、各有其长。

若是用“考证式”的方法去探究逻辑的起源,我们通常会以《工具论》的“诞生”为溯源始点,考察并证实在它之前还有哪些人在哪里发表过与逻辑有关的、有文字记载的学术见解或专篇论述——这种方法的思路最终会把我们的研究对象导向“辩证法”。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创建之前,古希腊哲学家们所谈论最多的是“辩证法”。因此,若以《工具论》为溯源始点,与其说是考证逻辑的起源,不如说是考证辩证法的起源——显然,这项工作我们已基本完成了。因为,在介绍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哲学时、在解读柏拉图(苏格拉底)的诸篇对话中,我们已经把辩证法的有关问题说得比较清楚了。

需要说明的是,辩证法的起源并不是逻辑的起源,因为它们的“创始者”并不是同一个人、也不生活在同一个年代。根据柏拉图(苏格拉底)的对话所提供的历史线索,辩证法的起源可追溯至巴门尼德以及他的义子芝诺所留下的断简残篇。因此,若是把巴门尼德或芝诺看作是辩证法的“创始者”应该是符合辩证法的“史实”的,但若是把他们看作是逻辑的“创始者”应该说是不太符合逻辑的“本义”的——人称亚里士多德为“逻辑之父”,即意味着他是逻辑“生命”的创造者,此外不能再有别人了。

接着,我们“请”一个人用“究因式”的方法来解说逻辑的起源。在目前我们的记忆里,历史上能把逻辑的起源问题解说得足以让普通读者、在短时间内看明白的哲学家或逻辑学家,还真不多——但对我们来说,能找到一个这样的人也就足够了,而这个人就是英国哲学家、古典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

斯密说:“古代希腊哲学,分有三个部门,即物理学或自然哲学、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及论理学。”“就其起源说,论理学是较迟于物理学及伦理学的,但在古代大部分哲学学校中,论理学通常总是先于其他二者的教授。”他还说,早期“各不同作家,给予自然哲学及道德哲学以各种不同的体系。但是支持他们那些体系的议论,往往全无根据,至多不过是极其无力的盖然论罢了。有时,他们的议论,不过是诡辩,除不正确的、暖昧的日常说法外,没有其他根据。”因此“各自然哲学体系及道德哲学体系的拥护者,自然要努力暴露异己者议论上的弱点。在他们相互讨论异己者的议论当中,必然会想到盖然的议论和论证的议论的差异,似是而非的议论和决定性的议论的差异;由这精审严核引起的种种观察,必然会产生一种科学,讨论正确的和错误的推论的一般原理,这科学就是论理学。”

亚当·斯密关于逻辑学起源的解说,我们也可看作是亚里士多德讲授《工具论》即创建逻辑学的历史背景或写作目的。如果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哲学发端于“惊奇”或“惊异”——之如此的简洁明了,那么,我们则可以把逻辑的起源简洁明了地表述为:逻辑起源于“争论”或“辩论”。

三、逻辑是一切时代哲学的工具

亚当·斯密将古希腊哲学分自然哲学、伦理哲学和逻辑学三个部门,这种划分被近代哲学家们所接受,康德也曾在他的《道德形上学探本》的绪论中作过阐述。不过,这种划分并不能在希腊哲学著作中找到相关的论述。在柏拉图(苏格拉底)对话篇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我们能找到也只有哲学和数学以及哲学不同部门的区分论述。至于逻辑属不属于哲学,亚里士多德也没有予明确的界说,因而也引发了逻辑是否属于哲学的历史争论。

柏拉图在《理想国》对话篇中,把能引导人的心灵转向对实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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