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年11月24日,在刚刚闭幕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41届会议上,诞生了《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笔者尤为振奋,不光因为我们在年7月参与建言、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关于“环境、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应写入人工智能伦理”的建议几乎被全面采纳;也因为,这是笔者看到过的所有的关于人工智能伦理文本中最好、也最全面的一个文本。
然而,目前我国对其的报道还是非常有限。尽管这份建议书是在11月24日的会议上通过的,国内当天几乎罕有报道(中文世界就连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1届大会的报道也是很少的)。次日,也就是11月25日,UNESCO在巴黎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正式通过的这个首份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全球性协议,然后11月26日中国新闻网、新华社、央视等国内主流媒体才有简短的报道。截至年11月27日晚上、也就是这份建议书通过后的72小时之后,小编看到的有限的所有的中文报道都非常简短。而事实上,这份建议书文本非常全面,对于全球的人工智能的发展影响将是极为深远的。
从内容和词频上看,年文本大量提升了生态环境相关的内容。笔者盘点了一番:“生物多样性”出现2次(去年草案初稿中出现0次),“生态系统”出现31次(去年草案初稿中约5次);“环境”一词出现约59次(去年草案初稿中出现23次);“动物福利”出现1次(之前0次);“碳足迹”出现2次。可以说,对比年的文本和年的文本,我们绿会的建议几乎得到了较为全面的采纳。
此外,本文尤其强调了“人工智能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笔者认为,这一点尤为值得重视。在全文中出现51次。所谓人工智能系统整个生命周期,该文件将其定义为“从研究、设计、开发到配置和使用等各阶段,包括维护、运行、交易、融资、监测和评估、验证、使用终止、拆卸和终结。”
另外,难能可贵的一点是,该建议书明确表示,并不试图对人工智能作出唯一的定义。它认为,这种定义需要随着技术的发展与时俱进。因此,该文本旨在探讨人工智能系统中具有核心伦理意义的特征。笔者注意到,此次会议决定,会员国关于其为实施《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所采取措施的报告周期为四年一次。也就是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43届会议(四年后)上,将讨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实施情况的第一份综合报告。
为了让国内同胞们能尽快看到文本,笔者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