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朱兰春:学术交流中的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法官思维与律师思维系列对谈之八
对谈人
朱兰春(大成律师事务所)
李志刚(山西师范大学)
对谈主题
学术写作中的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
为什么写
法官与律师写作中的共性、差异与趋势
写给谁看
速朽与不朽
发在哪里
精品与噪音
学术会议中的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
学术写作中的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
朱兰春:对法官和律师来说,写作不是家常便饭,而是谋生饭碗。他们每天不是在写作,就是在去写作的路上。可以说,写作是法律人特有的存在方式。审理报告、裁判文书、代理文件、分析意见,这些司空见惯的法律材料,以前都是法官和律师一笔一划在稿纸上写出来的,现在则是一个字一个字在键盘上敲出来的。
但是,就文章类型而言,这些还只是公文,而不是论文,更谈不上是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比职业公文更深刻、更规范、更系统的思考与表达,也是最见法律人功底与能力的试金石。因此,研究法官思维和律师思维,不能不涉及他们的学术写作,这才是他们法律思维最浓缩的结晶。
从形式上看,学术作品无非是专业论文或研究专著。自媒体时代,还包括在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