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私家历史栏目曾刊发过李腾先生的《赫伊津哈:一个“游戏的人”的怅惘与忧愁》,最近收到浙江大学博士后张夏菁女士的来信,并奉上她翻译的《历史观念之定义》(赫伊津哈的一篇经典论文)。为便于读者进一步了解赫伊津哈其人其学,征得作者的同意,我们发布这篇译文的同时,附上她的原信。
赫伊津哈的线描作品
“历史”概念之定义
一个好的定义必须是简洁的,即,在准确的前提下,它能尽最大程度地表达意义并建立起完整的概念。用一个特定的词语形容一个特定的现象,则这个特定的词语便称为定义。除此之外,这个特定的现象与代表其的词语也必须是完整且易懂的。若尚有任何有关其本质的部分,没有被概括进入此定义,这个定义则不算完整。至于细节问题,我认为并不需要考虑进入定义内。
目前有很多种对于“历史”概念的定义,我想就这些定义来进行分析。首先,大多数基于历史认识论的定义都避免了对基本概念进行明确定义。他们知道,在历史教科书或者研究历史的方法论著作中早已有过相关定义,所以他们便理所当然的避开了对基本概念给予明确定义的步骤。我想先挑出其中的两个著名定义来看一看;伯伦汉(ErnstBernheim)的《史学方法论》(LehrbuchderHistorischenMethodeundderGeschichtsphilosophie)与威廉·鲍尔(WilhelmBauer)的《历史研究入门》(EinführungindasStudiumderGeschichte)。
伯伦汉在其著作第一版(年)中对历史的定义如下:“历史是人类在作为社会人的活动中发展的科学。”不久之后,兰普雷希特便引发了关于历史知识本质的争论。这次争论令伯伦汉重述了其观点,因此在他的第三版作品(年后进行二次修订)中表达了对这个在学术圈炙手可热的问题的看法。在年的第三版与第四版中,伯伦汉认为:“历史科学是运用因果关系去调查和叙述,具有社会属性的人类活动发展历程之事实的一门科学。”而在年的第五版与第六版中,伯伦汉将“事实”进一步详细地描述为“时间和空间决定的事实”,而不是“因果联系”,我们现在读到的是“心理——物理因果关系中”。
[译者按:伯伦汉于年出版著作《史学方法论》后,兰普雷希特提出了不同的史学研究观点,促使伯伦汉在年对自己的表述进行修正,并于年发表于由莱比锡的Duncker&Humblot出版社发行的第三版与第四版《史学方法论》中]
鲍尔的定义如下:“历史是科学旨在用富有同情心的洞察力(nachfüllend)来解释生命的现象,目前而言其仅